適用於西班牙的集體協約類型

集體協約的類型

您是否曾經發現自己在一家公司工作,而他們卻告訴您本應是工作日的休息日? 或者您的薪資是否過高,而且薪資單上出現了與集體協議相關的內容? 您應該知道,有多種類型的集體協議可以改善工人的條件。

但有多少呢? 它們是如何分類的? 它們是好是壞? 我們將在本文中向您介紹所有這些內容,以便您了解集體協議的用途以及可以找到哪些集體協議。

什麼是集體協議

勞動協定

您應該了解的第一件事是,集體協議是包含公司與工人代表之間談判結果的文件。

現在,該文件有一個基礎: 工人法。 換句話說,在集體協議中,你永遠找不到低於法律(在本例中為《工人法》)規定的內容。 如果是這樣,那麼它就是無效的集體協議,至少在這一部分是無效的。

它們的用途是什麼? 改善工人的條件。 而且也要澄清法律中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並經過談判商定處理方式。

在一般情況下, 集體協議總是一件好事。 這是因為它為您提供了一種改善工人條件或為他們提供超出法律規定的條件的方法。

例如,集體協議可以規定,除了法律規定的假期外,還為工人提供一到兩天的假期(可能針對部門、場所等)。

另一個改進可能是帶薪休假。 例如,產假可以從十六週延長到二十四周。 或為每個出生的孩子額外支付 100 歐元。

正如您所看到的,它們是公司員工日益進步的福利,使他們的積極性更大。

集體協約的類型

辦公室工作

一旦您更清楚什麼是集體協議,下一步您應該處理的是現有的類型。 只因為, 集體協議有多種類型。

事實上,它們可以按兩種不同的方式分類。

法定和非法定協議

這是集體協議的第一個主要分類。 它們各自的意義是什麼? 你會看見:

法定協議稱為具有普遍效力的協議。 這些均受 ET 第 82.3 條的約束,並在其職能和領土範圍內對所有雇主和所有工人具有約束力。 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簽署或談判,每個人都可以強制執行。

這些內容在 BOE 或自治區或省的官方公報上發布。

就其而言,法外協議是那些僅影響簽署方的協議。 他們的一個例子? 好吧,這可能是一家公司以私人身份與公司工人簽署一份文件以改善工作條件的集體協議。

它僅適用於該公司和那些工人。 但對於其他公司,地方的,省的,國家的......

國家、部門、公司集體協議

毫無疑問,我們可以找到的集體協議的另一種分類是區分這些文件的適用範圍。 所以, 我們發現:

國家集體協議

也稱為國家協議。 它們之所以具有特色,是因為它們適用於整個國家。 它們在 BOE 中發布,所有公司都必須遵守。

它們通常按部門進行,因為一項工作與另一項工作不同。 它們是由該行業最具代表性的工會和商業協會進行談判的。

部門集體協議

它們與以前的類似,因為它們是按部門或公司的經濟活動應用的。 例如鋼鐵業、木材業……都有自己的集體協議。

現在,在這個偉大的分類中,它們可以進一步劃分:

  • 國家部門: 這是我們以前見過的,國家的。
  • 自治部門: 僅適用於特定的自治區。
  • 省級部門協議: 僅適用於各省。
  • 省際部門: 僅適用於省際。
  • 地方或區域部門: 重點關注城鎮、地區...

這些其實與國家的相同,只是它們的重點不是整個國家,而是專門針對某一地區。 因此, 可能會有更多或更少的好處 (始終遵守國家集體協議或工人法規規定的最低限度)。

公司集體協議

這些將是最後類型的集體協議。 它們也是最常見的。 他們的特點是向集團公司申請。 它們由工人代表和雇主協商確定。。 其中所有的工作條件都可以改善。

與部門協議一樣,在這裡我們還可以找到工作場所的國家、地區、地方、私人層面的公司協議...

一切都取決於公司本身,是否在同一國家的多個自治區設有辦事處,或僅位於某個特定地點。

同一部門可以有兩個集體協約嗎?

在辦公室工作

事實是,是的。 事實上,集體協約不只是兩項,甚至三四項。 現在,很多時候公司會與工人代表一起決定由哪一個來管理你的工作環境。 也就是說,他們選擇其中一個。

其他時候,他們自己為公司準備一份包含許多其他協議的私人協議。 這有點像一種混合體,它試圖在不損害公司本身的情況下為工人提供所有福利(因為他們也需要工人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現在您是否更清楚現有集體協約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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