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E 和 ERTE 之間的區別

ERE 和 ERTE 之間的區別

作為一名工人, 了解 ERE 和 ERTE 之間的差異很重要,特別是因為這兩個數字雖然可能使用幾乎相同的字母,但彼此卻有很大不同。

然而,並非所有員工都百分之百了解 ERE 或 ERTE 的含義。那麼,我們向您解釋一下,以便您理解如何?大膽試試吧。

什麼是 ERE

海報你被解雇了

ERE 實際上是 就業監管記錄。預計在 《工人法》第 51 條 是這樣說的:

「1.就本法規定而言,集體解僱被理解為基於經濟、技術、組織或生產原因而終止僱傭合同,並在九十天內終止至少影響:
a) 僱用少於 100 名工人的公司中的 10 名工人。
b) 僱用一百至三百名員工的公司中員工人數的百分之十。
c) 僱用超過三百名工人的公司中的三十名工人。
據了解,當公司的業績顯示出負面的經濟狀況時,例如存在當前或預測的損失,或者其普通收入或銷售額水準持續下降,就會出現經濟原因。無論如何,如果連續三個季度每個季度的普通收入或銷售額水平低於上一年同季度的水平,則可以理解,下降是持續的。
據了解,當生產手段或儀器等領域改變時,就會出現技術性原因;組織原因,當人員的工作系統和方法的範圍或組織生產的方式發生變化時,生產原因,當公司打算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需求發生變化時,生產原因在市場上。
影響整個公司員工的僱傭合約的終止也將被理解為集體解僱,前提是受影響的工人人數超過五人,並且是由於其活動完全停止而發生的。與前面指出的原因相同。
為了計算本節第一段中提到的合約終止次數,在參考期間內由雇主主動提出的任何其他終止合約的數量,是由於除本節規定的情況之外的非工人本人固有的其他原因而產生的。第 49.1.c) 條,前提是其數量至少為五個。
在連續九十天內,為了避免本條規定,公司根據第 52.c) 條的規定終止合約的數量低於規定的閾值,並且沒有出現新的原因證明此類行動的合理性,稱新的終止將被視為違法行為,並將被宣布無效。

這篇文章比較長,但是這樣你可以更好地理解它:

  • 歐洲經濟委員會 這是徹底的解僱。。也就是說,由於先前所進行的僱傭關係消失而導致該工作遺失。
  • 主要適用於公司終止經營的情況。但也有例外。它也可能發生在其他情況下,例如工人數量的減少。
  • ERE的工人,只要他們有權利,是的 他們可以領失業救濟金。

工人有什麼權利?

就 ERE 而言,工人們儘管不得不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工作被毀,但他們確實擁有一些權利。一方面,他們可以 就高於法定金額的遣散費達成協議。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遣散費是每年工作 20 天,您可以與公司同意為 30 天、40 天、50 天或 21 天。只有當公司真的只解僱一部分員工時才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如果是裁員的話,他們應付不了這也是很正常的事。

一個人擁有的另一項權利是 對解僱提出質疑。 如果工人在任何時候認為這是不合法的,或者他們可能有其他隱藏的動機,他們可以報告這種情況。這並不意味著如果您有權領取失業救濟金,您就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

最後,只要 ERE 影響到 50 名以上工人,工人還有一項權利。然後, 公司有義務制定外部搬遷計劃。

什麼是ERTE

終止僱傭關係

ERTE 是 臨時工檔案。預計在 經濟條約第 47 條 是這樣說的:

「1.公司可以出於臨時經濟、技術、組織或生產原因,依照本條規定和法規確定的程序,暫時減少工人的工作時間或暫時中止僱傭合約。
2. 就本條規定而言,經濟原因是指公司的業績顯示出負面的經濟狀況,例如存在當前或預期損失,或者其水平持續下降。 . 普通收入或銷售額。無論如何,如果連續兩個季度每個季度的普通收入或銷售額水平低於上一年同一季度的水平,則可以理解,下降是持續的。
據了解,當生產手段或儀器等領域改變時,就會出現技術性原因;人事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生產組織方式等改變時的組織原因;除此之外,公司打算投放市場的產品或服務的需求發生變化時的生產性原因。

與 ET 第 51 條一樣,在這種情況下,第 47 條也更長,並且討論了應遵循的程序。但是,為了讓你清楚一切:

  • 安爾特 實際上這不是解僱,而是僱傭關係的暫停。這可能會影響所有工人或僅影響部分工人。在此期間,由於工人沒有工作,因此他拿不到工資。
  • 該公司仍活躍。它沒有關閉,但確實避免了當時由於情況而無法支付的費用。現在,它不是確定的東西,因此它保留了工人,但不必支付他們工資(並且無需為他們完成這項工作)。
  • ERTE 沒有最長持續時間。 事實上,只要公司繼續處於這種情況,ERTE 就可以維持下去,儘管許多處於這種情況的工人決定尋找其他東西。

ERTE 工人的權利

與 ERE 的工人一樣,ERTE 的工人也享有一系列權利。

第一個是 獲得失業保護。如果該人在 ERTE 之前的 360 個月內工作超過 6 天,他們有權獲得此保護。

另一項重要權利是 工資的收取。 我們之前已經告訴過你它不收費,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當 ERTE 處於活動狀態時,在前 180 天,它將收取 70% 的監管基礎費用。從181開始,我會收取60%。

此外,在維持 ERTE 的同時, 該工人可以為另一家公司工作。 如果您正在領取失業救濟金(只要該工作不是臨時的),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通知 SEPE。

當然,請記住, 即使您在 ERTE,他們也可以解僱您或不續約合約。

ERE 和 ERTE 之間的區別

海報 是時候說再見了

現在我們已經概念化了這兩個術語,ERE 和 ERTE 之間的差異就更加清晰了。實際上, 不只是一個,而是好幾個。 我們在這裡總結它們。

  • ERE 代表僱傭關係的終止。 ERTE只是一個懸吊。
  • ERE 賦予您領取遣散費的權利。在 ERTE 中沒有。
  • 如果 ERE 與您相符,則 ERE 賦予您領取失業金的權利。在 ERTE 中,情況不會是這樣。
  • 除非達到限額,否則 ERE 免徵個人所得稅。但 ERTE 的情況並非如此。

您清楚 ERE 和 ERTE 的差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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